(一)传统能源产业稳步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把能源工业(包括煤炭工业、石油天然气工业、电力工业等几大部门)列为全市经济建设的重点,宜春能源工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保障和支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宜春能源工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一些能源基本建设项目相继竣工和投产,能源工业实力不断增强。电力工业发展突飞猛进,火电方面,“十一五”时期丰城电厂二期建成投产,使我市电力工业发生了重大变化。水电方面,建成了华中电网最大的“蓄电池”和“应急电源”——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增强了电网调峰调频能力,提高了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和供电可靠性。煤炭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十一五”开工建设了丰矿丰龙井、云庄井,煤炭生产能力大大提升。这些能源工业项目使我市能源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随着宜春电力工业的发展,能源产量快速增长。年,宜春发电量突破百亿千瓦时。年,发电量达到.8亿千瓦时,是年(万度)的.8倍,发电量年均增长13.7%。
年,原煤产量突破万吨,为.8万吨,随后逐年增长,年产量达到历史最高值。随着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不断推进,原煤生产量逐步减少。年,原煤产量为.1万吨,比年下降37.9%,原煤产量年均下降4.7%。年焦炭产量为41.3万吨,比年增长6.5倍。
能源生产的稳步发展,为宜春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宜春多措并举促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新能源产业散发勃勃生机,太阳能与风力发电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年底,宜春市太阳能和风力发电总建成装机容量兆瓦,其中风电88兆瓦,光伏兆瓦。今年拟开工宜春丰顶山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8兆瓦。
“十二五”以来,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年,新能源发电量4.35亿千瓦时,比年增长%。太阳能方面,近十年,太阳能光伏发电从无到有,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年全市光伏发电量约2.57亿千瓦时,比年增长.4%。特别是,太阳能光伏扶贫项目推进迅速,各地以光伏扶贫为抓手,建设了大量的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宜春已建成容量13.1兆瓦。随着新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电力结构得到有效优化。
二、能源消费结构呈现低碳化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宜春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消费需求迅速增加,面对资源和环境约束的进一步加剧,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能源消费结构低碳化、清洁化进程不断加快。
(一)能源消费增速趋缓
随着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宜春能源消费增速由高增长逐步进入低速增长。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速达到12.9%,为历史最高值。随后,能源消费增速逐年回落,年以后,增速一直保持在6%以内,年和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速分别为3.64%和2.34%,总量控制初见成效。年,宜春能源消费总量为万吨标准煤,比年增长90.9%,年均增长6.7%。
(二)低碳消费占比提高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宜春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逐步发生变化,低碳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不断提高。年,煤炭和油品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分别比年下降33个百分点和4.2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年提高6.2个百分点。电力消费量所占比重由年的26.1%提高到年的46.3%。
(三)生活用能优质化
改革开放以来,宜春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特别是近十年来,居民生活用能更加优质化,人均生活用能不断提高。年,居民生活用能量为.6万吨标准煤,比年增长3.3倍,年均增长15.6%。年,宜春人均生活用能比年增长3.1倍,年均增长15.1%。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和天然气合计占生活用能量的比重达到64.1%,比重比年提高19.5个百分点。人均生活用能的提高与生活用能的优质化,充分反映了居民生活富裕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节能降耗成绩斐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持续扩张,尤其是“十一五”以来,能源消费总量不断迈上新台阶,节能压力显现,对此,我市多措并举,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一)能耗总量适度增长,能源强度不断降低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近十年来,我市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加,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4万吨标准煤,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万吨标准煤。其中,年能源消费总量突破万吨标准煤,年突破万吨标准煤,年突破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的适度增长,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较快发展对能源的需求。
随着能源消费总量的不断增长,节能降耗压力逐渐显现,对此,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十一五”期间明确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市政府成立了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对节能降耗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十二五”又下达了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16%的目标。“十三五”进一步提出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年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58吨标准煤,比年下降59.5%。能耗强度大幅下降,反映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二)淘汰落后产能显成效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宜春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节能管理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和用能设备政策取得成效。“十一五”时期,对重点耗能行业建设项目提高准入门槛,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企业逐渐被淘汰出局。“十二五”时期,持续加大节能管理工作力度,通过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健全节能标准和计量体系、完善节能评估制度等措施提高能源效率,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进入“十三五”时期,年我市关闭退出煤矿65处,退出产能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年我市关闭煤矿11处,退出产能60万吨,完成年度产能目标任务的%。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使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明显下降。年统计的重点耗能企业17项主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中,71%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平均指标比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十一五”以来落后产能的加快淘汰对能源生产结构优化和能源消费结构低碳化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年,原煤产量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为67.5%,比年下降17.7个百分点;年,煤品燃料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66.2%,比下降33个百分点。随着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仍将持续优化。
(三)资源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十一五”以来,我市以资源节约为突破,抓好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推进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技改。电力、水泥行业采取措施利用余热、余压发电降低煤耗和电耗,陶瓷行业推行煤改气。通过大力推广应用新的工业节能技术,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不断优化,主要单耗指标明显降低,火力发电煤耗由年的每千瓦时.4克标准煤,下降到年的.5克标准煤,水泥熟料综合能耗由每吨千克标准煤下降到88千克标准煤。
改革开放以来,宜春把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余热、余压等进行再利用,回收利用量逐年上升,不仅有效节约了能源,同时为宜春的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年,工业企业能源回收利用量为11.5万吨标准煤,比年增长3.1倍,能源回收利用量年均增长19.3%。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四)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时期,宜春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按照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目标,持续深化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年和年,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分别为4.93%和6.09%,均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累计完成“十三五”目标进度的60.8%,超过40%的进度要求。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超额完成“十三五”节能“双控”进度目标任务。
局能源科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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