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丰城市道德模范的公示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丰城市道德模范、第一届丰城市文明家庭评选的通知》(丰文明委〔〕3号)要求,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和市活动组委会评审后,拟定以下23人作为第八届丰城市道德模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年10月26日至年10月30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丰城市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行政中心大楼室)反映。监督—丰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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