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丰城市 >> 丰城市新闻 >> 正文 >> 正文

丰城公开审理一涉恶案件涉及16人

来源:丰城市 时间:2020-11-24
丰城人点击添加?9月17日,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吴某波等16人被指控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拘禁罪,该案系丰城市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十四起涉恶犯罪案件。各被告人的亲属和社会群众70余人参加了旁听。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波、吴某志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共同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吴某波为首,吴某志、李某标、吴某兵(在逃)、徐某文、熊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吴某波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非法买卖枪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应当以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志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情节,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标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情节严重;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情节,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熊某、黄某华、曾某勇非法拘禁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勇、胡某文、胡某军、吴某辉、徐某文、涂某、吴某晖、张某飞、宋某仲、胡某俊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提交的证据及各方争议的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王跃华、代强强)

招聘

招聘B照司机2名,快递员5名

联系(丁总)

(陈总)

来源:丰城法院

更多新闻:

最新丰城城区公交路线!大家快快收藏!

丰城G绕城一级公路将改建!项目耗资12亿!

丰城棚改户,《丰城市棚改户购买限价房暂行办法》公示

年,棚改及城中村改造范围定啦!

举报有奖,致丰城人民的一封信!

丰城年城中村改造计划公示!

丰城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发布!

10月起!丰城将全面停用医保卡!

咱们都是丰城人

哇的都是丰城事

编辑

子栖

内容由『丰城人在线』综合整理

以上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广告合作

转载请注明:http://www.fengchengshizx.com/fcsxw/3402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