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丰城检察”哟!
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要是在非常紧急危险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马上报警。如果在非常紧急又危害到自己的人身安全时,我们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的方式,这些方式都是合法的。
什么是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普
法
今天丰检君要举例告诉大家,哪些不是正当防卫行为。
1、挑拨防卫:张三故意挑逗李四,激怒李四,让李四打自己,张三继而殴打李四,这叫防卫挑拨。
2、假想防卫:张三以前跟李四有过节,李四以为张三要打自己,其实张三压根没这想法,但李四还是打了张三,这叫假象防卫。
3、防卫不适时:①张三准备打李四,被李四知道了,所以李四提前打了张三一顿;②张三打了李四一顿,然后回家了,李四过了一会反应过来,气不过冲到张三家胖揍了一顿张三。这都是不该出手时乱出手,叫防卫不适时。
5、互殴行为:张三李四约了地方打一架,张三先动手,李四反击,这种互殴打斗行为,后动手的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6、防卫对象错误:张三在打李四,王五在旁边为张三加油鼓劲,李四气不过打了王五一顿,这也不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实施者本人。
以上的种种都不是正当防卫,都是需要负责任的。通俗的说只有针对正在伤害你的人,而采取必要的阻止他伤害你的防卫才叫正当防卫。当然也有例外,也就是“特殊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除了正当防卫,我们还可以采取紧急避险的方式。所谓紧急避险就是说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当然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比如消防人员、警察面对危险时一般是不适用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举例说:有个精神病人持刀乱砍时,你为了避免受伤,推倒甚至弄坏了路边的共享单车挡住他的去路,这是紧急避险;你举起单车砸向伤害你的精神病人这叫正当防卫。
所以面对侵害或者挑衅时,除了可以跑,可以找警察叔叔,还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的行为。
“尊敬的全市父老乡亲:
当您接到省民调中心-、-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您耐心接听,客观公正地评价,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院及检察干警点赞,对检察工作说声“非常满意”。您的回答很重要,关系着丰城对外形象。您的赞许和肯定是对检察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励!祝您和您的家人、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供稿:李小霞
芦旭东
编辑:邓怡博
审核:陈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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