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8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组发〔〕18号)的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8月12日起至年8月19日止。对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年8月19日前来信来电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举报—手机短信:159094联系转载请注明:http://www.fengchengshizx.com/fcsdl/34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