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
经省政府同意
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正式印发文件
决定从年起
提高全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调标后,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元,增幅达到31%,全省财政为此增加支出约10亿元。分两个阶段实施从年1月1日起
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8元,即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元。目前,江西全省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约余万人,全年共需资金约9亿元,将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从年10月1日起
将全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7元,即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元,今年共需增加3个月支出约1.04亿元,将全部由江西自筹,具体由省、县(市、区)财政按照6:4负担,即,省级财政负担约万元,县、市(区)级财政负担约万元。
此次连续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以及调整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
确保在年12月底前
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好消息还不止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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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省公积金可直接冲抵房贷还款
具体怎么冲抵?
权威说法来了
10月起
省公积金可直接冲抵房贷还款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贷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自10月1日起,冲还贷协议生效后,该中心将不再按《划款协议》中的金额划拨至职工还款银行卡内,而是在对应的每月还款日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冲抵当月还款本息金额。《划款协议》到期后,职工需到该中心重新签订《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
(资料图/图文无关)
此外,从10月份起,该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中签订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协议中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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