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少年,很少烦恼
眼望四周阳光照,
小小少年,很少烦恼,
但愿永远这样好……”
噔噔噔噔……
“六一”儿童节马上来啦!
孩子们,来看看检察官大姐姐为你们准备了什么样的“六一”儿童节礼物,希望你们喜欢哦!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即墨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大姐姐发挥职能优势,为同学们准备了精致、生动又有趣的法治课程作为礼物,将法律知识播种进孩子们的内心,守护宝贝们健康成长。
场景一:即墨区中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礼堂
“同学们是哪一年级?”
一大群略显羞怯的孩子们回答:“初一!”
“今年多大了?”
“13岁!”“14岁!”孩子们杂七杂八地喊着。
“还有三天就是六一了!”检察官小霞姐姐的开场白一下子就让孩子们兴奋起来:“同学是不是认为只有幼儿园和小学生才过六一儿童节呢?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对儿童的年龄定义为18周岁以下,我们国家社会和人们公认的儿童年龄范围为0-14岁,所以姐姐提前祝在座的祖国的花朵们儿童节快乐!!”台下一片掌声......
"说到年龄,那么同学们你们是否知晓刑事责任年龄呢?……”检察官小霞姐姐题为“远离刑事犯罪,健康快乐成长”的法治教育课,轻松活泼地授课形式,受到来自龙泉中学和丰城中学四百多名同学地热烈欢迎。
小霞姐姐借助多媒体演示,结合青少年心理特点,不断与同学们进行互动,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诠释了什么是犯罪,盗窃、抢劫等青少年常见犯罪的特点和危害,以及面对侵害时自我保护的方法。
检察官大姐姐深入浅出的讲解,轻松引导同学们怎样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授课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份儿童节法治大餐内容丰富受益颇多,今后会对身边出现的校园欺凌等问题勇敢说“不”,努力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场景二:山东省(青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姐姐,你们是干啥滴?”
“姐姐是检察院的检察官啊!”
“什么是检察官?”
“检察官的工作有很多,不仅审查定罪量刑的证据,代表国家对犯罪的被告人向法院提起公诉;而且还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我们还是法律的监督者,例如监督公安的立案、法院的审判;我们还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在山东省(青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里面,小马姐姐正带领孩子们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场馆,通过展示授课场馆中的知识,结合办案经验,小马姐姐向同学们送上了生动的法律知识“小礼物”。
在“明理学法”馆中,小马姐姐向大家普及了中国法制史中的典型法典、法治代表人物和重要法治事件,让孩子们直观感受我国法制史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自成体系、蔚为大观;在“拒毒守法”馆,重点向大家介绍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毁灭性的危害,让同学们意识到只有远离毒品,才可能拥有幸福人生;在“校园说法”馆,与同学们进行互动,诠释了什么叫校园欺凌,告诉孩子们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引导同学们不作校园欺凌参与者,面对校园欺凌要主动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以妥善方式处理,不可隐瞒,更不可以暴制暴;在“模拟法庭”场馆,小马姐姐向大家介绍了刑事审判庭的组成结构,在与同学们的互动中向大家解释了什么叫犯罪,公诉工作与侦查、审判工作的区别。小马姐姐讲得认真,同学们听得投入,对检察官姐姐的礼物回馈以热情可爱的掌声。
法治建设,自童蒙始!孩子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愿法律护航你们一路成长,成长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
作者:墨检宣
美编:王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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