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丰城市园区企业招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全市园区企业招聘工作,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了相关工作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招工措施
1、上户招聘。利用防疫疫情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镇(村、组)干部、第一书记、志愿者、扶贫专岗等工作人员,加大对企业用工的推送、宣传,散发企业招聘简章,动员务工人员到丰城就地就近就业。
2、利用敲锣打鼓、小喇叭等方式宣传防疫的同时宣传招工信息,安排流动宣传车到各乡镇(街道)、村委会、村小组进行企业招聘信息宣传。
3、在各乡镇(街道)村村通的广播站每天播放企业招聘信息。
4、市就业局制作份企业招聘信息宣传手册,通过防疫工作人员及村级扶贫专岗信息宣传员将手册发放到各村各组各户,让广大务工人员了解到本市企业用工信息。
5、通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工作群及各村各组联系群、朋友圈等形式,广泛推送企业岗位信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各自招商服务企业的用工对接服务。通过企业员工群广泛转发企业招聘信息,鼓励企业以工招工、以工带工,扩大影响力。
6、通过市扶贫部门,对受疫情影响滞留在家的建档立卡对象推送岗位信息,引导他们到园区企业就业,同时向企业宣传吸纳建档立卡对象就业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
7、广告宣传。在各乡镇(街道)路口、村组悬挂宣传横幅、在公交站台、农贸市场棚面设立广告牌,发布园区企业招工信息。
8、奖励返乡就业。为鼓励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我市制定此奖励政策,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由本人提供在外务工有效证明后,给予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
二、招工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成立人社局园区企业招工工作小组,宜春丰城高新园区管委会、市循环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由市人社局局长蔡林担任组长,市人社局副局长周红、市就业局局长章剑为副组长,园区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就业局。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好招工台账,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好责任,全力保障园区企业用工需求。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大力配合招工工作,大造声势宣传园区企业,扩大广大求职者对企业用工信息的了解,要积极做好园区企业劳动用工和企业发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招聘广告信息。
(三)做好调度,加强督查。由市人社局做好相关调度工作,市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的招工宣传工作进行随机督查,对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的乡镇(街道)及时通报。
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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