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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杨柳湖小学年秋季招生公告

来源:丰城市 时间:2021-3-13

杨柳湖小学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丰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范围及入学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入学办法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2.杨柳湖小学招生范围:西路社区、大树李家社区、杨柳湖社区、剑民社区、浙赣铁路与剑邑大道之间的新火车站以西至河洲街以东地段。人民路:人民路双号   沿江路:大于39号(含39号)剑邑大道:号—号 、号—号    东方红大街:号—号、号—号   3.招生入学条件(1)学区内两证齐全。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在杨柳湖小学的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2)学区内仅有房产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杨柳湖小学招生范围内,但房产属于杨柳湖小学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3)学区内三代同堂有两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在杨柳湖小学招生范围,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属于杨柳湖小学招生范围内。(4)学区内有单位公房。适龄儿童有城区户口,随父母居住在父母的单位公房,且单位公房属于杨柳湖小学招生范围内,由单位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手续。(5)学区内有小产权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购买了杨柳湖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产权房,户口已迁入小产权房的地址且已入住。

(6)学区内有户籍无房产。

(7)凡本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外省(市县区)到本市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①其父或母近三年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其父或母三年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或其父或母三年的“五险一金”相关原始凭证;③在学区范围内居住三年以上的社区证明。(8)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①其父或母注册满三年的学区范围内的营业执照;②在学区范围内居住三年以上凭证。(9)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属市委、市政府在学区范围内进行的征地拆迁、棚户区(旧城)改造的拆迁户子女,由棚改办出具相关证明。

三、日程安排

1.一年级新生信息认定登记(含随迁子女)时间:8月15日―8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新生信息认定登记地点:杨柳湖小学教导处   3.认定登记材料:①《丰城市杨柳湖小学年秋季招生生源认定登记表》;②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户主及新生信息页的复印件;③房屋产权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正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契税缴交票据等)原件和复印件;④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出生医学证明;⑥儿童预防接种证;⑦《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生源认定条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等。4.生源公示时间:8月26日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在校门口张榜公示。5.入学报名时间:9月1日―2日到我校办理正式入学报名手续。

丰城市杨柳湖小学

  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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