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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万元电子消费券预约指南

来源:丰城市 时间:2021-2-20
为激发餐饮、商超、文旅消费热情,促进全市商贸消费升级,丰城市政府面向全市发放万元餐饮、商超、文旅电子消费券。1.发放券额:共计发放11.7万张万元电子消费券,其中餐饮面额为20元、30元、50元的电子消费券各1万张,商超面额为20元、30元、50元的电子消费券各1.1万张,文旅面额为10元、15元、25元的电子消费券各1.8万张。2.申领对象:所有在丰人员3.申领方式:8月14日-19日,消费者可打开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丰城市分厅”,下划找到“热门服务”,点“全部”,进入“本地服务”,找到—“丰城市消费券”。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进入“丰城市消费券”,点击“丰城消费券预约”即可开始预约。8月20日-8月22日“赣服通”平台进行集中摇号,8月23日消费者即可查看中签信息。第四步:

第五步:

4.餐饮、商超电子券使用规则:单笔消费满元及以上(含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60元及以上(含6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40元以上(含4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可与参与活动商户的其它优惠叠加使用。中签消费者消费时向参与活动商户出示电子消费券码即可抵用现金。消费券自申领成功之日起一个月内(8月23日-9月22日)有效。5.文旅电子券使用规则:单笔消费满50元及以上(含5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25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30元以上(含3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5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20元以上(含2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可与参与活动商户的其它优惠叠加使用。中签消费者消费时向参与活动商户出示电子消费券码即可抵用现金。消费券自申领成功之日起一个月内(8月23日-9月22日)有效。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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