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郑松丰城法院
近日,丰城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我院审理的首例该类案件。为加强对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本次庭审特邀了部分通讯公司的职工代表旁听。被告人徐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没收违法所得.51元;支付公益赔偿金.51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案情介绍
被告人徐某某系丰城市某通讯公司指定专营店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在帮客户办理开卡、补卡、缴费等业务时,以附带赠送小礼品的方式,未经客户同意,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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