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人民法院合同制司法警察、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丰城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制(录用人员与第三方:江西省丰城市惠丰劳动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
司法警察9名,从事档案管理的书记员1名;
三、工作待遇
1.合同制司法警察及书记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受聘的工作人员与第三方江西省丰城市惠丰劳动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月基本工资.00元/月(含五险一金及管理费),
3.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缴纳社保(五险一金);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司法警察:男性,年龄22周岁至30周岁,身高cm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驾驶资质。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有专业特长者,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5、从事档案管理的书记员:年龄35周岁以下,不用参加体能测试,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到刑事处罚或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
5、其他不适合法警工作岗位的情形。
五、招聘岗位的主要职责
法警岗位的主要职责是安检、值庭、押解、看管、收押被告人,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日常工作中的设岗值班、执勤,重大节日、特殊时期的安保值班工作。法警大队日常管理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训练内容包括队列、体能、防暴队形、擒拿格斗、处置突发性事件演练等。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在丰城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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