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一投放,手机扫码超方便,但其为公用,这点千万不能忘,同田乡男子肖某私自撬锁变己用,触犯法律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日前,丰城市公安局同田派出所接到哈罗单车丰城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警称:发现同田乡集镇有人偷盗共享单车。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随同单车管理员通过单车定位系统查找,很快在同田乡集镇肖某租住的房子内找到一辆共享单车,该单车电子锁已经被人为撬烂。据民警深入调查,肖某有很大作案嫌疑。迫于警方压力,在外出务工的肖某主动从江苏赶回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被同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哈罗单车工作人员对派出所民警迅速追回被盗单车高度赞扬,并于4月26日上午专门送来了一面绣有“秉公执法,破案神速”的锦旗表示感谢。
警方温馨提醒: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广大市民群众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对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另行加锁、私自存放等行为,都将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来源:平安丰城
编辑:新丰城微生活(转载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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