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4日,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虽然已经过去两年时间,但由于事故影响重大,相关处罚仍在继续!日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纪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项目经理因长期不在岗,被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被吊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以下是此次事故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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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概况
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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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体概况
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MW发电机组,总投资额为76.7亿元,属江西省电力建设重点工程。其中,建筑和安装部分主要包括7号、8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电厂成套设备以外的辅助设施建筑安装工程,7号、8号冷却塔和烟囱工程等,共分为A、B、C、D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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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事故)冷却塔工程概况
事发7号冷却塔是三期扩建工程中两座逆流式双曲线自然通风冷却塔其中一座(如下图所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两座冷却塔布置在主厂房北侧,整体呈东西向布置,塔中心间距.1米。7号冷却塔位于东侧,设计塔高米,塔底直径.5米,喉部高度米,喉部直径75.19米,筒壁厚度0.23至1.1米。
7号冷却塔于年4月11日开工建设,4月12日开始基础土方开挖,8月18日完成环形基础浇筑,9月27日开始筒壁混凝土浇筑,事故发生时,已浇筑完成第52节筒壁混凝土,高度为76.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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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概览要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第50节模板,致使第50节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从底部最薄弱处开始坍塌,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坠落物冲击与筒壁内侧连接的平桥附着拉索,导致平桥也整体倒塌。
经调查组现场勘查、计算分析,排除了人为破坏、地震、设计缺陷、地基沉降、模架体系缺陷等因素引起事故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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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施工管理问题概要
经调查,在7号冷却塔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完成工期目标,施工进度不断加快,导致拆模前混凝土养护时间减少,混凝土强度发展不足;在气温骤降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快混凝土强度发展速度;筒壁工程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未制定针对性的拆模作业管理控制措施;对试块送检、拆模的管理失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队伍自行决定拆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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