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年选调本籍在外优秀教师公告
为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师资队伍,经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公开选调一批丰城籍在外地任教的在职在编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中小学(含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教师60人,选调学校、学科及数量视报名情况再定。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本人为丰城籍(含配偶为丰城籍,或配偶在丰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或本人父母、子女在丰城工作生活)、通过正规渠道进入教师队伍的在编在岗公职教师。
(二)在丰城市外中小学校任教满三年。
(三)高中教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对应任教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4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及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高级教师、省级特级教师和设区市及以上级教学类获奖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开辟绿色通道,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直接选调。
三、选调工作程序
在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发布公告、申请报名、资格审查、说课面试、选择学校、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年6月15日,通过丰城市政府网、“丰城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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