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员招聘、转编和辞退实施细则》,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制(录用人员与第三方:江西省丰城市惠丰劳动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
特巡警大队巡防员(纪检陪护岗位)补员7名,限女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热爱公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公安特巡警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有分配资格的除外)或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年12月1日至年12月1日),限女性;
5、具有丰城本市常住户口且未在市内外事业单位工作的女青年;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及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7、要求双眼裸视1.0以上,身高1.58米以上。
四、工作待遇
1.月工资元(含五险及管理费);第二年月工资元(不含五险)。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江西惠丰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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