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丰城市发布年1号总河长令,要求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生态健康的幸福河湖,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1号总河长令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河(湖)长要对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要求认真开展巡河督导,亲临护河一线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履行管河护河职责,持续推进工矿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等危害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要强化河湖环境治理。持续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鄱阳湖流域行动计划、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及“清河行动”,努力提升河湖保护水平。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四乱”范围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加快肖江流域、丰城平原排渍道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全面做好“三定三查三提升”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肖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防止水质反弹。开展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对重点水域范围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全力抓好水库水质专项整治,确保全市所有水库都要实行人放天养、生态养殖,实现水质达标。
要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硬件措施投入到位及设施正常稳定运转;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抓好农村小微水体管护,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倒乱排、违法私搭乱建房屋、非法种植养殖等农村河湖脏乱差问题。
要抓实禁捕退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有违规捕捞行为的,发现一起依法依规处理一起。加大渔政联合巡查执法力度,开展打击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上下要树立河长制湖长制一盘棋思想,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推进有力、改善有效的水环境质量责任体系,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做到心中有数、处事有方;要全面落实巡查督办问责机制,严格环保执法,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大主动协调力度,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生态补偿、大数据等创新手段,全面提升管水、治水、护水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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