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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江西黑龙江选调12人含市政

来源:丰城市 时间: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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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西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公告(面向全国)。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5月31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年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4名公告(面向全国)。报名时间:年6月1日—6月20日。考试为面试。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市政府办工作力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五型”政府建设,

按照德才兼备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编在岗已登记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乡镇公务员需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年9月30日;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能承担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工作;

7.身体健康;

8.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5月31日下午18: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3.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行政中心三楼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丰城市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④历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总分。

1.笔试。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并用电脑现场写作(排版)。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8名跟班试用人选。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相关要求,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拟跟班试用人选分别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为期3个月跟班试用,跟班试用期间不转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

(八)办理调动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具体操作实施。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

附件:《丰城市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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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24日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年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为进一步优化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选调检察工作人员4人,其中,选调员额检察官2人,选调检察官助理2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公务员身份(以公务员登记为准);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并获得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员额检察官职位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任初任检察官应具备的条件。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员额检察官具体职位条件。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年6月1日,含当日)。

2.检察官助理具体职位条件。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年6月1日,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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