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丰城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7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到丰城市纪委市监委“互联网+监督”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和名额丰城市纪委市监委“互联网+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7名。二、选调范围和条件(一)选调范围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生)。(二)选调基本资格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或会计与审计类;4.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6.身体健康;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4.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5.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程序1.考生自行在丰城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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