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新城区部分拟建道路命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着突出地域特色、充分尊重民意、照顾习俗、易找好记的原则,市民政局根据《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及使用标准化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新城区部分拟建道路进行了初步命名,现予以公告,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在6月15日前通过电话、邮箱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钱女士;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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