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第七届江西省文明村镇、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第七届江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第二届江西省文明校园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了第七届江西省文明村镇、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推荐评选活动。在各单位积极申报、各地踊跃提名、各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候选及备选名单,其中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候选和备选单位个,第七届江西省文明村镇候选和备选村镇45个,拟申请保留省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村镇53个。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内反馈到宜春市文明办。
公示时间:年9月3日—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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